崆峒区:强化城镇公岗帮扶管理,助力民生工程行稳致远
为缓解就业压力、保障困难人员基本生活,同时发挥城镇公益性岗位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力量的补充,崆峒区全面加强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及帮扶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70个用人单位援助43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其中二轮援助130人。涉及城市社区服务、社会公共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辅助等岗位类型,吸纳了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等人员类别,有效发挥了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群众的托底保障作用。
立足于“帮”,科学设岗、精准帮扶。崆峒区严格贯彻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以来,三次修订了《崆峒区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逐步健全各项制度,做到精细化开发管理,确保指导思想与时俱进。在岗位设置方面严格遵循“因需定岗、规范开发、总量控制”的原则,根据用人单位性质、人员编制、服务类型及临聘人员数量等方面因素,科学合理地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避免福利化倾向。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通过考试、审核、公示等程序,为用人单位选取合适人员从事城镇公共服务,并切实帮助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聚焦于“管”,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动态上岗、退岗机制,严格履行合同制度,同时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开展用人单位自查、不定期抽查和季度备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格考勤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考核考评制度,明确用人单位管理及监督责任。防止出现人岗分离、有岗无人、冒名顶替、虚报冒领等情况,切实做到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使用和有效管理。定期有针对性地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业务考核,不断增强其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效助力全区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
致力于“育”,提升技能、以岗育人。为了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崆峒区要求用人单位注重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培育和提升,定期针对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安全知识等方面组织培训。同时,对于援助期满人员给予退出帮扶政策,一是对援助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参战涉核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二是通过技能培训、职业指导等方式,提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激发潜力,为他们未来更好地融入就业市场奠定基础;三是与其他社会服务机构、企业等建立联系,拓展公益性岗位的服务领域和发展空间。例如,与社区组织合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与企业合作提供实习机会等,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创造更多的发展机遇。
(撰稿:赵苡彤 审核:吴兴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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