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监察双联动 解决群众“烦薪事”
2024年9月18日,区劳动维权中心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办案,成功处理一起欠薪案件。该欠薪涉案公司为一家运动俱乐部,公司在李某劳动合同到期后,选择与其终止劳动关系,由于双方对于2024年7月的实际出勤天数存在争议,公司拒绝支付李某7月份剩余工资。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4年9月9日李某到区人社局劳动维权中心提交书面投诉书,请求协调解决。
在接到投诉后,区人社局劳动维权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协调处理,组织涉案公司负责人与李某面对面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向双方进行政策与法规的讲解,最终李某和该公司确认了2024年7月的实际出勤天数,并对于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达成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为确保李某和公司双方的权益,区人社局按照仲裁监察联动工作机制,由崆峒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双方调解协议内容,依法作出仲裁调解书,该公司现场支付了李某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9750元,公司和李某对处理结果都表示很满意,双方握手言和。
崆峒区人社局建立仲裁监察联合办案机制,不但提高了劳动维权调解效率、缩短了办案时间,提升群众满意度,还充分发挥劳动争议仲裁“准司法”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两种优势,共同形成内外相互支撑、相互联动的工作格局。下一步,崆峒区人社局将继续加强仲裁监察联合办案力度,进一步整合资源和力量,促进优势互补、部门协调联动、形成更强合力,依法高效快捷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撰稿:丁志刚 审核:吴兴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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