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5-01-15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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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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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人社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立足职责职能,大力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推动人社领域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平凉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相关媒体公开信息。2024年,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612 (其中通知公告信息135条,市本级信息148条,县区信息262条,政策法规48条,其它信息19条)修改监测不规范表述600多次;1-12月份,共受理12345热线咨询88条,平凉门户网站31条,人民网留言15条“平凉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外宣信息共推送244期1193条,月推送20期以上,(阅读次数365066、阅读人数260920、分享次数15950、分享人数12660、收藏次数1472、收藏人数1325)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妥善做好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对事实清楚的信息公开申请,简化办理流程,减少审核程序。对复杂疑难的信息公开申请,强化协同办理、会商办理机制。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的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确定答复内容和形式,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最大可能满足申请人的信息需求。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也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责制,专人负责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快捷化管理,不断完善审核发布机制,确定公开范围界限,严格遵守公开与保密工作制度,落实规范操作流程,保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和安全。积极发挥官网、微信公众号新媒体作用,抓好主题策划和线上线下联动,动态更新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栏目内容,第一时间转载发布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等信息,加强信息内容审核,特别是特定表述、固定词语等内容信息,确保发布内容信息规范。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通知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等栏目设置不规范以及信息维护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进行逐项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更新,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内容支持。

(五)强化监督保障。严格落实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设立监督电话(0933—8238539),受理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 密切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抽查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为,保证正常、规范运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不足。一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精细度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信息公开内容相对单一,所公开的信息涉及日常业务比较多,对于群众关心的政策类信息公开不够多。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强化政策解读,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和产品,增强解读的权威性、针对性,通过文字、图标、图解等方式,对涉及的政策文件进行全面解读;二是深入推进民生重点领域,督促指导各科室、局属单位,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及时、集中、规范发布,不断提升公开时效。三是对局内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的内容进行进一步梳理和细化,把符合要求的涉及焦点、热点问题的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增加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穿绳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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