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

  • 时间:2025-06-24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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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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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政策规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申请条件:参保零失信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办理。

3.办理流程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资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4.政策咨询: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咨询电话:0933-8610583。

5.业务经办:各县(市、区)人社局。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政策规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

2.申请条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办理流程符合条件人员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4.政策咨询: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咨询电话:0933-8610583。

5.业务经办:各县(市、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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