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小岗位”托起就业“大民生”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华亭市坚持把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作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紧盯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多渠道、多领域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促进困难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有效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因地制宜科学设岗。按照“按需设岗、以岗定人、人岗相符、科学设岗”的原则,充分考虑各乡镇脱贫劳动力结构和农村社会公共服务需要,科学设置岗位类别和岗位数量,并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岗位设置的必要性、设置数量的合理性、岗位与劳动量的匹配度等逐一进行核查,防止岗位开发盲目化、随意性、福利化倾向,凸显了“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的公益属性。目前,全市共设置有乡村道路维护、乡村保洁、乡村绿化、农村养老服务、爱心理发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乡村创稳网格员等11个类别岗位,有力保障了乡村各项公益事业有序规范运行。
二是严把关口精准选聘。严格按照“市定、乡聘、村用”原则,制定印发了《华亭市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完善选聘条件和程序,明确乡镇管理、考核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身份界定责任,并从公告发布、个人申报、组织审核、公开公示、协议聘用、岗前培训等环节入手,确保选聘人员的精准性。为确保聘用过程公平公正,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严格落实“一公告、二申请、三评议、四公示、五审批、六培训、七上岗”的“七步工作法”,并结合申请岗位人员年龄、家庭等因素,建立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开发岗位优先安置农村脱贫劳动力、困难残疾重病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坚决杜绝出现一人多岗、优亲厚友等现象。自2018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6788个。
三是动态调控规范管理。按照“谁开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益性岗位实名制数据库和实时动态信息台账,严格推行“月抽查、季督查”制度和“红黑榜”管理模式,县级每月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使用管理和在岗情况进行随机现场或电话抽查,每季度对日常管理、补贴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联合巡查;乡镇每月对各村公益性岗位具体实施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行政村每月安排专人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考勤记录、工作鉴定、补贴申报,并将考勤结果作为续聘的重要参考。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退出帮扶机制,对因病、因事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更换,对退出人员建立就业帮扶台账,按照至少提供2次以上职业指导、推送5个针对性岗位、推荐1个培训项目的“251”工作模式,精准推送就业岗位,做好就业跟踪服务。至目前,全市公益岗退出223人,采取“251”模式帮扶223人,实现再就业178人。
四是提高标准落实待遇。为进一步促进脱贫人员稳定增收,市委、市政府多方筹措资金,在市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自2020年3月开始,采取省上配套一部分、本级财政补助一部分的方式,在全省率先将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并为上岗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充分调动了上岗人员工作热情。严格落实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聘用人员上岗后,由乡镇政府负责每月将岗位补贴报市人社局审核,市财政直接拨付到上岗人员“一卡通”账户。至公益性岗位政策实施以来,共为6788人发放补贴资金6660.8万元,人均年增收1.2万元,显著提高了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收入水平和生活品质,有效阻断了贫困代际传递问题,真正使农村困难群众实现了从“耕者有其田”到“工者有其位”的历史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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