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五个强化”筑牢风险防控监督体系 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 时间:2024-01-08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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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崇信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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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防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崇信县认真履行社保风险防控和基金监管的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工作流程,合理设置经办岗位,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基金稽核等工作,着力构建了集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监管体系,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风险防体系成立了由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局长、社保中心主任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建立完善风险管理制度,针对社会保险业务的风险点和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先后制定《崇信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崇信县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崇信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等制度9项,定期开展内审、权益告知、警示教育等活动,全面规范业务经办行为,做到按章办事,规范操作,依法经办。

二是强化信息支撑,推进业务运行标准化科学合理设置股室,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对参保登记、征缴核定、待遇审核、转移接续等业务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流程和业务办理清单,实现权责分明。社会保险各项业务办理流程实行严格的授权管理,按照“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的原则,对参保登记、待遇审核等全部环节均在信息系统进行授权,明确业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了业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所有业务通过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统一办理,实行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实现经办服务信息化、标准化,杜绝业务经办手工操作和系统外运行。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坚守基金安全红线。把基金安全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预决算制度,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支两条线,单独记账核算、专款专用,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落实地税代征社保费制度,对各项基金收入全部及时存入财政专户,银行按照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优惠利率计息。加强基金财务对账管理。对各项收支情况进行审核,严把收支关,建立完善了《基金管理制度》,做到了基金规范运作,专款专用。建立完善了社会保险基金对账制度,会计负责核对财政专户银行账户、核对税务征缴数额、核对业务实收实拨,使银行账户与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完全相符,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保持一致,做到账账、账表、账单相符。

四是强化数据核查,加大基金追缴力度。设综合稽核股,配备专职稽核人员1名,兼职稽核人员1名,积极开展社会保险稽查稽核工作,定期对经办机构经办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对重点业务环节定期抽查。结合养老和社保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各险种违规参保、重复领待、死亡冒领违规领取养老金等疑点数据筛查,开展各险种违规参保、重复领待、死亡冒领违规领取养老金等疑点数据筛查,建立疑点数据派发、核查、审核、反馈机制,派发疑点数据825条,下发稽核通知书21次,发送协查函8份,联合公安部门加强对违规资金的追缴力度,追回违规基金8.32万元。

五是强化风险防控,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将加强社保风险防控和基金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健全各项风控措施。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月报告制度,每月10日前各乡镇汇总上报上月死亡人员,县社保中心及时与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比对协查,确认死亡后,由县级业务经办人员统一停发待遇,对待遇发放失败人员,及时和乡镇村社衔接,及时开展待遇发放核实,杜绝死亡冒领超领现象。建立了待遇内部比对机制,每月待遇发放之前通过全国社会保险信息比对查询系统、甘肃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内部各股室之间通过信息系统对参保缴费、待遇发放状态等进行比对,杜绝重复享受待遇。认真执行经办初审、股室复审、分管审核、主管复核的“四级审核”制度,使内部控制贯穿于业务操作流程之中,实现岗位之间、业务环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完整。(撰稿:张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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