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付5000吨高大平房仓物流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由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5000吨高大平房仓物流建设项目已完工,根据《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该公司向我局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向我局提供了该工程项目完工资料。
如该项目存在拖欠劳动者报酬的行为,请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平凉市崆峒区劳动监察大队(平凉市市区政务服务大厅9楼914室)投诉。
公示期为30天,公示期内没有接到对该项目欠薪投诉的,我局将同意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手续。
举报投诉电话:0933-8221528
公示期限: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5月2日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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