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甘肃省领军人才补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进步加强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甘办发〔2019〕48号)和《2023年甘肃省领军人才补选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省人社厅下达我市4名推荐指标,现开展2023年甘肃省领军人才补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人才引领驱动,围绕服务保障全省重大部署和中心工作,选拔一批在科研创新、产业发展、技术推广、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的优秀人才进入省领军人才队伍。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选拔对象为平凉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
2.符合《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高级以上职称(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3.第一层次人选应当为能引领学科建设、加速科技进步、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的重点产业技术带头人和重点学科带头人,年龄在57岁以下(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人选应当为能支撑我省学科建设、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学术技术骨干,年龄在50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加大45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选拔力度,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
同时申报且入选2023年第四批省拔尖领军人才的,可直接入选省领军人才。公务员(含参公)等行政岗位工作人员不作为选拔对象,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单位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三、选拔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实行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组织评选相结合的方式,采取自下而上、层层筛选的办法逐级推荐申报。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申报推荐工作。
1.个人自荐。符合选拔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隶属关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报《甘肃省领军人才申报表》。民营企业符合条件人员,向所在市统战部门提出申请,由省委统战部统一审核推荐。
2.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拟推荐候选人,组织同行专家评议,经本单位公示后将候选人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3.择优申报。市人社部门按照分配指标,组织行业领域专家评审会进行评议,对拟推荐人选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按业绩条件择优排序后,报送省人社厅。推荐过程中,45岁以下青年人才占到30%以上。
符合直接入选条件且在我省全职工作的人员,纳入推荐范围,占分配指标。
(二)申报材料
1.部门(单位)综合报告,包括申报推荐、专家评议、公示等内容。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纪检监察机构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洁报告。
3.《2023年甘肃省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甘肃省领军人才申报表》。
4.近五年(2018年4月至2023年3月)个人成果、突出业绩等材料正反面复印装订册,不得超过20页,用人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对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
上述材料需逐项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本2份。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此次补选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全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沟通衔接,精心安排部署。省人社厅按照《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并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克服“四唯”现象,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注重人才的创新性、发展潜力以及创新成果、实际贡献等。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引导,提高人才政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纪律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开展申报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择优排序推荐人选,严禁将矛盾上交。要积极动员个人申报,对照条件逐条逐项进行资格审核把关,严格实行“谁推荐、谁负责、谁签字”,严格落实审核责任。
(三)严肃工作纪律。参与组织选拔工作的同志和评审专家要坚守职责操守、坚持事业至上、坚持客观公正,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坚决防止“说情打招呼”现象发生,自觉维护选拔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选拔工作质量。对选拔工作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核查,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按时报送申报材料。各地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808室,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有关表格请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下载。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