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陇原青年英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3-04-12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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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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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甘肃省领军人才后备力量建设,根据《第二批陇原青年英才选拔工作实施方案》《陇原青年英才选拔管理办法》和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省人社厅下达我市8名推荐指标,现开展第二批陇原青年英才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选拔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陇原青年英才,作为省领军人才后备力量予以培养扶持。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选拔对象为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在甘单位)全职工作,在自然科学、技术技能、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金融等领域具有成长为本领域领军人才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分领域每人给予10-15万元扶持资金,用于开展自主选题研究。

(二)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在所在领域崭露头角,具有成长为本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一般应当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条件比较突出的,年龄条件可放宽至42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经营管理人选应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三)业绩成果条件。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近五年还须具备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潜心研究,具有原创性成果,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创新潜能。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的优先推荐。

(2)在工程技术与农业研究领域或新品种、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等方面,研发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和应用价值的技术创新成果并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成果经省(部)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3)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在教育理论研究或教学实践探索方面做出成绩,获得省教学成果奖或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

(4)长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在一定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进人民生命健康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全省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引领作用,获得同行广泛认可。

(5)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文物保护技术研究等领域重点从符合条件的省优秀青年文化人才中推荐选拔,具有较强的创新发展能力,取得同行认可的学术成就和一定社会影响力。

(6)具有较强经营管理才能和先进管理经验,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经济社会效益明显。

(7)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关键研发人员,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贡献,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

(8)有扎实的金融专业功底,在金融产品创新、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等方面取得较强业绩。

(9)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或高级工艺美术师以上职称,技艺技能获得同行业认可,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在世界技能大赛上获奖选手和全国技能大赛上获金银铜牌选手可破格参选。

(10)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排名前5、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排名前3,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项以上并排名前3、以第一完成人制定省级有关部门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2项以上,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

(11)其他在重点行业领域崭露头角,工作业绩明显,创新

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四)不得推荐申报情形

1.已入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领军人才、省优秀专家或其他相当层次人才计划,以及符合直接入选省领军人才条件的,不再列入选拔范围。

2.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不作为选拔对象。

三、选拔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选拔程序。选拔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确定的程序,采取自下而上、层层筛选的办法逐级推荐人选。推荐工作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回避。

1.个人申报。符合选拔条件的青年人才,按隶属关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报《陇原青年英才申报表》。民营企业符合条件人员,向市统战部门提出申请,由省委统战部统一审核推荐。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提出拟推荐候选人,组织同行专家评议,经本单位公示后按隶属关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3.择优申报。市人社部门按照分配指标,组织行业领域专家评审会进行评议,对拟推荐人选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按业绩条件择优排序后报送省人社厅。

(二)申报材料。

1.部门(单位)综合报告,包括申报推荐、专家评议、公示等内容。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纪检监察机构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洁报告。

3.《第二批陇原青年英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第二批陇原青年英才申报表》。

4.近五年(2018年4月至2023年3月)个人成果、突出业绩等材料正反面复印装订册,不得超过20页,用人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对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

上述材料需逐项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本2份。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陇原青年英才选拔工作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省人社厅按照《陇原青年英才选拔管理办法》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并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克服“四唯”现象,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注重人才的创新性、发展潜力以及创新成果、实际贡献等。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引导,提高人才政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纪律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开展申报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择优排序推荐人选,严禁将矛盾上交。要积极动员个人申报,对照条件逐条逐项进行资格审核把关,严格实行“谁推荐、谁负责、谁签字”,严格落实审核责任。

(三)严肃工作纪律。参与组织选拔工作的同志和评审专家要坚守职责操守、坚持事业至上、坚持客观公正,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坚决防止“说情打招呼”现象发生,自觉维护选拔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选拔工作质量。对选拔工作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核查,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按时报送申报材料。各地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808室,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有关表格请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下载。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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