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凉市本级2021年度失业保险正常企业稳岗返还的公示

  • 时间:2021-12-17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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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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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甘肃省人社厅《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21〕12号)及《关于贯彻落实甘人社厅〔2021〕12号文件涉及失业保险扩围政策做好经办工作的通知》(甘社保发〔2021〕71号)规定,现对第四批符合享受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市分公司等92户企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不符合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和单位反馈核实情况。如不存在影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返还。

  一、公示对象 

    详见附表:平凉市本级2021年度失业保险正常企业稳岗返还公示表(第四批)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17日起到2021年12月23日止,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部门 

  受理部门:平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933-8214369    联系人:祁建军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定北路绿地广场东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730000 

  附件:平凉市本级2021年度失业保险正常企业稳岗返还公示表(第四批) 

        

  平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下载:平凉市本级2021年度失业保险正常企业稳岗返还公示表(第四批)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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