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2-08-22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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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4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324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时间步骤

2022年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8月下旬开始,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开启时间为8月25日24时,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24时,全市评审工作于12月31日前完成。

(一)安排部署按照评审工作时间安排,市属各级评委会组建单位合理规划,对评审范围和层级(委托评审情况)、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评委会召开时间等具体事项作出具体安排。

(二)个人申报。9月30日前,申报人需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gszcxt.cn/zcxt,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职称申报管理”模块完成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方法见信息系统“职称培训”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书(申报人版)》)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所属专业技术人才错峰申报,对申报材料随报随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上一级审核部门审核。

(四)部门审核。审核部门原则上在评委会公布的接收材料截止期限5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并提交评委会工作机构审核。

(五)答辩评审。各评委会工作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12月20日前组织召开职称答辩评审会议。原则上不得推迟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间的,应书面征得省职改办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公示发证。评审会议结束后,由各评委会工作机构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和线下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原则上于12月31日前单独或联合各级人社部门印发职称资格文件,同时在信息系统完成电子证书用印工作。评审通过获得职称人员可在信息系统“职称申报管理”模块登录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二、人员范围

在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均纳入职称申报评审范围。

中央在平单位人员或外省企事业单位在平分支机构人员因工作原因需要在我市评审职称的,须经其中央主管部门、外省省级人社部门同意并向省人社厅出具委托函(见附件2),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我市职称评审。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申报当年到达退休年龄人员)和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申报职称不受岗位数额限制,转为编内人员后任职年限合并计算,用人单位在推荐、公示时要说明情况,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备注说明。

企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的,需提供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缴纳半年以上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职改办必须认真地做好比对核实工作。

三、要素把握

(一)条件标准。2022年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条件标准,按照最新修订的各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执行。

(二)业绩时限。申报人的业绩均计算到2022年9月30日为止。人才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三)任职年限。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为止。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聘用的当月计算;其它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四)继续教育。推进继续教育与职称评审有效衔接,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我市继续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2022年及以后继续教育相关数据从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平台提取(申报人需在信息系统中填写继续教育证书编号)。2021年及之前的继续教育情况,需上传继续教育证书等佐证材料。

)转系列申报。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转系列评审,并按新系列评价条件标准申报职称,其专业技术人才资历计算可按转系列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用)时间累计计算。转系列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须在新系列(专业)聘任(用)满1年以上。未转系列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转系列申报需在系统中填报现有同级职称。

)严格落实备案。各评委会工作机构要严格按照《全省职称改革备案管理项目清单》要求做好备案工作,市人社部门对关键信息审核,提交评委会评审前报省职改办审核。评会评审结果送省(市)职改办审定后再印发确认资格文件,并及时上报省(市)职改办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要全面知悉情况。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信息系统,完整、准确填报个人全部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避免出现漏报、错报、业绩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等情况,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因操作原因使用了 “一键删除”键的,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重新申报,9月30日24:00系统将自动关闭个人申报端口,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成功的,系统不再重启,由此带来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二)用人单位要履职尽责。用人单位要结合事业发展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科学制定年度申报推荐方案,合理规划年度推荐申报职称人数,特别要注重向“三长两突出”人员倾斜。要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严格执行“四公开”(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公开)制度,有序推进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要广泛宣传发动,开展职称政策解读和科研诚信教育,加强与评委会组建单位沟通衔接。要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能力、有关佐证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在推荐前完成论文著作审核送审、证书核查、业绩真伪辨别等工作,并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推荐程序的合规性负责。从2020年起,对于专业技术人才在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后1个月内,未按规定将涉及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原始数据资料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查的,可不作为职称申报评审依据,用人单位可拒绝推荐。评审工作结束后,用人单位要及时下载打印评审通过人员电子评审表,用印后装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审核部门要从严从实。为确保申报工作顺畅有序进行,避免多次重复退回造成网络拥堵、占用系统资源等问题,各级审核单位要完整审核所有材料,一次性反馈修改意见。9月30日后,对申报人上传的各项申报资料退回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系统将自动锁定为当前申报资料。要认真审查申报推荐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申报推荐程序是否科学规范。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不予通过、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对于审核把关不严、矛盾上交的,依规严肃追责。

(四)评委会要公平公正。各级评委会要严格按照核准备案的权限范围开展评审工作,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要逐项审核、汇总申报人有效业绩,及时会同各级人社部门开展联审,提交评委会评审。要制定评审方案、规范评审程序、创新评审方式、提高评审质量;实行封闭评审、公开答辩,执行回避制度,避免外界干扰,严格保密各种评议意见;要坚持民主评议、独立评审,充分尊重专家意见,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及时更换本年度评委会专家,合理安排评审时间,确保每位评委有充足时间审阅和评议材料;对评审过程全程记录,与其他资料一并归档备查。评审结束后,及时做好公示、发文、发证等工作。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评委会组建单位组织调查核实。评委会组建单位对组织评审、评议推荐以及评审的公平性、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工作中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等问题,依规严肃追责。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本着对全市人才评价工作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安排2名以上有经验的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市职改办将适时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各中高级评委会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对发现不按规定程序推荐、审核把关不严、滥用破格标准、把职称评审当作福利对待等突出问题,调查终结后视情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2022年度全市职称申报审核时间安排

          2.2022年度甘肃省职称评审委托函

         3.职称评审中需要重点把握的几项政策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2年度全市职称申报审核时间安排


序号

推送申报系列、专业

评委会隶属级别

推送截至时间

1

除教育(含基层有效)、卫生系列(含基层有效)以外所有系列、专业。

省属相关系列、专业中高评会

10月10号

2

教育(含基层有效)、卫生系列(含基层有效)。

省属教育、卫生系列高评会

10月13号

3

人力资源培训专业、新闻系列、艺术系列(群众文化)、水利工程专业。

市属人力资源、新闻、艺术系列中评会

10月17号

4

工程系列(不含水利工程中级)、农业系列(含基层有效)。

市属工程、农业系列高评会(代评中级)

11月4号

5

卫生系列(含基层有效)。

市属卫生系列高评会

12月2号

6

中小学教师系列(含基层有效)、中专教师系列。

市属教育系列中高评委会

12月9号

注: 1.市属各系列专业评委会12月3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发文。

2. 各县(市、区)、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可适当提前推送,但不得延后,报送时间必须按照规定时限进行推送。


附件2

2022年度甘肃省职称评审委托函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抬头固定,不能更改):

我单位为XX(中央在甘单位等)性质单位。XX单位为我单位下属独立(参股、控股等形式)法人单位,地址位于XX。

因我单位无XX系列XX专业XX级别职称评审委员会、无法独立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或其他原因,请如实填写)

现委托甘肃省XX系列XX专业XX级别职称评审委员会对XX单位XX等XX位同志(在编、编外、劳务派遣等)代评职称,具体名单见附件。

我单位及XX单位(下属单位)按照程序对上述委托代评人员的申报材料和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上述委托代评人员符合职称和岗位管理条件,同意按照甘肃省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对其进行推荐,并对材料负责。

评审结束后,委托代评人员的职称证书由我单位负责发放。

请予以办理为盼。

联系人及电话:

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章或公章

XX年XX月XX日



委托评审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委托评审委员会

委托评审系列(专业)

委托评审职称

备  注




































































































附件3

职称评审中需要重点把握的几项政策

一、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一线人才倾斜政策

按照《关于迅速落实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八项措施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286号)的要求,对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优先推荐申报职称,临床救治、病案病例和诊疗方案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参加疫情防治经历视同为 1年帮扶基层经历,申报高级职称时,不再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直接认定为合格。凡纳入疫情防控一线范围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享受中央、省市出台制定的各项倾斜政策。

二、继续做好县以下基层高级职称单独评审

进一步落实基层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专业技术高级结构比例的规定,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定向评价和定向使用。继续执行好“艰苦边远地区乡村专业技术人才工作20年以上的评聘中级职称和工作30年以上的评聘高级职称不受指标限制”倾斜政策,积极引导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切实向基层“三长两突出”(基层工作时间长、任职时间长、任一级岗位时间长和任现职前业绩突出、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人员倾斜,特别注重向临近退休人员倾斜。各县(市、区)人社局、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在分配岗位使用计划时,要充分考虑临近退休人员因素,合理制定岗位分配计划。

三、认真做好各类人才的贯通发展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32号)明确的60项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岗位和相关任职条件聘用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关于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甘人社厅发〔2021〕9号)规定申报评审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

四、严格“专家举荐”业绩条件的使用

申报人应书面向用人单位提交申报,且经用人单位同意。按照《关于印发〈平凉市职称评审专家举荐条件盲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平市职改办〔2021〕35)文件要求,通过2/3以上盲审专家同意,方可作为业绩条件使用。如发现举荐内容中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佐证资料,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本年度职称评审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按具备一条业绩对待:

1.申报人未向用人单位申请或用人单位不认可的。

2.针对已定性成果举荐的。如科技奖项、发表的论文、纳入计划或已结题验收的课题、项目等。

3.未产生效益的。即未产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或虽产生效益,但未达到相应层级职称应具有水平的。

4.申报人、举荐专家双方或有一方不诚信的,或双方有一方不知道举荐政策要求的。

5.举荐专家不了解申报人的品德、能力、业绩成果的。

五、论文类别划分和查重的审核

国家级论文已由权威期刊调整为国内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当年该期刊是否为核心期刊为准。2018年7月1日前已经在我省权威期刊目录范围期刊发表的论文,可按核心期刊对待。核心期刊和省级期刊均不含增刊、副刊、特刊、专刊、专辑、内部期刊、论文集等。省级论文以查询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公布的期刊结果为准,电子期刊不予认可。省人社厅已购买了“中国知网”的论文查重服务,在职称申报审核阶段由信息系统自动查重。“中国知网”未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统一联系“中国知网”工作人员进行查重,并出具查重报告,经用人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本单位公章上传至信息系统。重新调整论文查重率,调整后核心期刊为15%、省级期刊为25%,超过比例范围的不按相应级别论文对待。

六、规范科技奖励和表彰奖励的运用

科技奖项、荣誉称号、项目课题、标准规范、定额内人员等认定,严格按《关于当前深化职称改革工作中几个具体事项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4号)文件执行;各类竞赛、技能比武等以各级行政部门或各级行政部门委托相关部门组织的竞赛、比武为准。各级重点人才项目以组织部门认定结果为准,省拔尖领军人才、省领军人才按省级表彰对待,市领军人才按市厅级表彰对待。我市的表彰奖励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甘肃省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甘办发〔2019〕61号)文件要求执行,对违规开展的市县级评比达标表彰奖励不予认可。未明确个人地位、作用的集体成果奖,不能作为个人获奖使用。

七、评审结果反映问题的处理

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举报、反映问题均由评委会组建单位调查处理。无法在 1个月内完成调查处理的,要先按程序印发其他人员的职称资格文件,待举报、反映问题调查结束后,如无问题或不影响获得职称资格的,可单独发职称资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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