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6-01-1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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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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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发布《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接收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平凉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部署,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优服务、以公开强监督”导向,将政务公开与人社主责主业深度融合,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政策解读与公众互动,强化平台建设与监督保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人社领域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局网站、“平凉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5条,涵盖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人才人事等核心领域。同步强化政策解读与服务回应,以热点问答、以案释法、指导就业、动画释策等形式发布政策解读短视频106期,开展线上直播宣讲4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181件。阅读、观看次数约25万次左右,分享、收藏次数持续增加,粉丝数量稳步增长,切实做到“企业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公开什么”,全力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遵循“依法、规范、高效、便民”原则,健全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机制,明确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时限要求,建立“专人负责、法治审核、集体会商”协同办理模式。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将公开属性认定嵌入公文办理流程,全年审核公文379件,认定准确率100%;执行“三校三审”制度,严控涉密信息发布风险,未出现失泄密问题。同时,管好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动态更新栏目内容,严格审核特定表述,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安全、及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要求,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度、法定主动公开等栏目设置不规范、信息维护更新不及时等问题逐项整改,强化信息发布更新、政策解读力度,规范流程并完善内容支持。同时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开通“平凉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及平凉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快手、抖音号,2025年制作宣传平凉人社政策解读类、基层就业项目政策等短视频257期,有效提升政务公开传播力与覆盖面。

(五)强化监督保障。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考核评价等全流程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强化源头管控。完善审核发布流程,严守公开与保密界限,保障信息安全。组织全局及下属单位专项业务培训,提升规范化水平。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动态监测网站及新媒体信息准确性、时效性,确保质量。设立监督电话,受理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推进过程中仍面临一些挑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动态更新机制需进一步完善,部分领域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深度和传播形式的创新性不足,尚未充分满足多元化的社会需求;三是民生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仍需向精细化、场景化延伸,政策落地的透明度和可及性有待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统筹协调,优化信息发布全流程管理,建立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提升信息公开的系统性和时效性。

二是创新传播方式。拓展多元化政策解读渠道,探索运用数字化、可视化手段增强解读效果,推动政策信息更广泛触达群众。

三是深化服务效能。聚焦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清单,加强政策落地跟踪与反馈,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性与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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