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清单

  • 时间:2026-05-07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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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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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政策规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超过社保缴费基数100%部分不予补贴。

2.申请条件:参保零失信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办理。

3.办理流程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资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4.政策咨询: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咨询电话:0933-8610583。

5.业务经办:各县(市、区)人社局。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政策规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不超过其个人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给予补贴,对超过社保缴费基数100%部分不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申请条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3.办理流程符合条件人员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4.政策咨询: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咨询电话:0933-8610583。

5.业务经办:各县(市、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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