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经常关心的9大社保问题,人社部权威解答来了!

  • 时间:2025-06-20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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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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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经常关心的9大社保问题,人社部权威解答来了!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社保政策, 今天, 我将整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问题, 并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权威解答, 为大家进行详细解读, 助力 HR 在社保管理方面更加专业、 规范!

一、个人养老金:停缴社保后,还能继续参加吗?

我已经开户参加了个人养老金, 但最近换工作, 可能会有一段时间停缴社保费, 这种情况下, 我还能继续往个人养老金账户里缴费吗?

人社部答可以! 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是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前提条件! 账户开立后, 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缴费, 不再受是否正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限制!

二、养老保险关系: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申请线上转移?

我现在是灵活就业人员, 想把养老保险关系从外地转回户籍地, 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吗? 具体怎么操作?

人社部答可以! 目前,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已经开通了网上申请功能! 你可以登录网站后进行申请! 网站地址:https://si.zwfw.mohrss.gov.cn/

三、工伤认定:出差返程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我们公司的员工, 出差回来, 在返程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 受了伤, 这种情况, 算工伤吗?

人社部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应当认定为工伤! 如果这位员工是在出差返程途中, 因为工作原因受伤, 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但是, 如果是因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 游玩、 购物等非工作原因受伤的, 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四、社保卡更换:换了新卡,会影响社保卡的使用吗?之前卡里的钱怎么办?

我最近换了新的社保卡, 想问一下, 这会不会影响我社保卡的使用? 之前卡里的钱, 会不会都没了?

人社部答社保卡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 补换社保卡后, 需要启用社保功能和激活金融功能后, 才可以使用对应功能! 在进行社保卡换领时, 银行账户资金不受影响!

如果换卡后, 仍然是原社保卡服务银行, 原卡的银行账户资金可以转至新卡, 你需要进行认证后方可使用!

如果更换为其他的社保卡服务银行, 原卡的银行账户, 按照管理要求应在一定期限内注销, 你需要自行转移原卡账户资金!

如果对社保卡银行账户的其他问题有疑问, 可以拨打社保卡服务银行服务电话咨询!

五、社保卡应用状态:在两地各有一张社保卡,需要注销一张吗?

我之前在两个不同的地方工作过, 现在手头上有两张社保卡, 请问, 需要注销一张吗?

人社部答社保卡的应用, 与社会保险统筹层次、 相关应用系统的覆盖范围等密切相关! 随着各地社会保险已普遍实现省级统筹, 社保卡已基本做到省内一人一卡!

首先, 你需要确认你手中的多张社保卡的应用状态!

对于不可用的社保卡, 比如挂失、 注销等, 你需要对其加载的银行账户到合作银行网点进行临柜注销操作!

对于状态为正常的社保卡, 你需要确认持卡享受当地就业、 社保等政府公共服务的情况, 如果没有此类情况, 可以去当地社保卡服务机构网点申请此卡的注销, 并关联办理银行账户注销!

你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 各地网上服务平台、 12333 电话、 社保卡服务机构网点、 自助机等多种渠道, 查询个人社保卡应用状态!

六、养老金领取:办理退休的当月,能领养老金吗?

我这个月办理了退休手续, 想问一下, 这个月能领到养老金吗?

人社部答参保人员从审核通过的退休时间次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就是说, 办理退休的当月, 是领不到养老金的, 要从下个月开始!

七、企业年金:离职后入职新公司,新公司没有企业年金,怎么办?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工作, 公司有企业年金! 现在离职了, 新公司没有建立企业年金, 我之前缴的年金该怎么办? 可以取出来吗?

人社部答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 如果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 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 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 由企业与职工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出国(境) 定居等条件时, 才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八、企业年金:退休后领取,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我退休后, 准备开始领取企业年金了, 请问, 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人社部答需要!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 按照 “工资、 薪金所得” 项目适用的税率, 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你按年或按季领取, 就要平均分摊计入各月, 每月领取额全额, 按照 “工资、 薪金所得” 项目适用的税率, 计征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之前缴付的年金, 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 存在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 扣除该部分后, 就其余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工伤认定:超过1 年,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我之前在工作中受了伤, 但是当时没太在意, 现在已经过去 1 年多了, 这种情况, 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人社部答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 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 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 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工会组织, 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此, 职工受伤后, 一定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避免因超过1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 而导致无法认定为工伤, 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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