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委组织部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2-03-30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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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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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委组织部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

等级晋升制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平凉市所属县(市、区)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甘人社函〔2021〕22号)精神,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研究,原则同意崆峒区、华亭市、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庄浪县、静宁县7个县(市、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方案。按照国家和省上对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相关要求,现就实施好我市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尽快印发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抓紧组织实施

1.要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方案》的规定,以县(市、区)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经省上审核同意的各自县(市、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方案。

2.要成立以县(市、区)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和靠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各项政策和问题的统筹谋划和指导协调,对重大问题统一进行指导和答复,认真防范和化解各项政策和矛盾风险。

3.要对照省上的时间节点要求,按规定步骤和程序严密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要从严掌握职员等级晋升实施范围和纪律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二、准确界定实施范围,做好相关人员规范工作

要根据中央意见和省上的答复,严格界定实施范围,对在机关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和事业单位超编人员,尤其是在基层服务的民生项目招聘但未占用编制的事业单位人员,要由编制部门先行规范,未在编人员不能纳入实施范围。在方案制定、确定人选、待遇落实及监督管理方面,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准确把握政策尺度,严格落实纪律要求,以前与现行政策规定不一致的做法一律停止执行。

三、 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风险防控工作

各县(市、区)要准确把握政策,集中宣传政策,精准解释政策,深入细致的做好未纳入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争取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基层干部思想稳定。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加强风险评估和矛盾研判,周密制定应对预案,尽可能把矛盾问题想全想细,及时妥善处置不稳定因素,确保职员职级晋升制度工作的顺利实施。

中共平凉市委组织部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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