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人社局“五抓”做好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作

  • 时间:2022-07-11 15:10
  • 浏览次数:
  • 来源:庄浪县人社局
  • 字体: [ ] [ ] [ ]
  • 分享:

近年来,根据省、市“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相关政策要求,庄浪县人社局共引导443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156户基层企业开展服务工作,其中服务人员中有123名毕业生考取事业单位或服务期满自主择业,目前在岗服务人员169名。

为了有效吸纳全县未就业高校毕业到企业就业,切实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县人社局重点做好五抓。一是抓招聘。全面推行人才强企战略,对吸纳到公司见习、实习和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推行双向选择机制,通过业绩评价、志愿申请、择优选聘等流程,共选聘用443名支企毕业生、到156户企业就业,确保吸纳的毕业生实现了稳定就业,有效缓解了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二是抓待遇。在对全县事业单位及各行业职工薪酬工资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参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对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就业人员工资实行按月发放,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财政补助两部分构成,部分国有企业增设员工年终奖励工资。吸纳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月工资总额最低为3200元、最高为4825元(含支企人员每月1500元),到企业就业毕业生月实发工资总体等于或偏高于县内企事业单位职工月实发工资。三是抓社保。按照《劳动法》规定对吸纳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支企人员,每月由公司按照工资基数的16%、0.7%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按照工资基数的0.2%、1%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部分国有企业按照公司与个人各承担工资基数的5%缴纳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按照户口性质暂行由职工自行缴纳。四是抓培训积极对接市县人社部门争取培训项目扶持,借助各企业现有人力资源和基础设施建立“公司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和实习。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了全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题培训,通过企校联合,有效进提升了就业人员的专业理论、实践经验、技能本领,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逐步成长成才、实现稳定就业奠定了基础。五是抓考核。各企业按照业务范畴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专业对口或相近就业岗位,员工统一管理考核,分平时、月度、季度、半年、年终等节点,从“出勤和制度执行、理论和业务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日常考核和业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企业发放奖励工资、评先选优和聘用提拔的重要依据。县人社局进一步对服务人员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规范进行考核。

下一步,我县人社局将积极对接市人社局,履行职责,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通过社会招聘、支企服务、就业见习、企校合作等多种形式,为我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