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企业开展2024 年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省、市关于打造“技能甘肃”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全市重点产业链技能人才需求,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对技能人才培养的引领作用,现鼓励全市各类企业根据生产和技术创新需要,组织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职工开展通用素质培训、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转岗培训,全面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实现素质就业、稳定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培训后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范围内注册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劳动年龄内新录用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①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③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④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⑤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⑥就业困难人员(含未就业退役军人、距刑满释放一年内和社区矫正人员)等六类人员。
二、培训方式
企业向注册地人社部门申报培训计划,人社部门对培训内容、培训资质等内容审核通过后,由各申报企业自行或委托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三、培训补贴标准
1、企业通用素质培训、职工岗前培训课时为40课时,培训补贴标准300元/人;其他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按照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同类职业(工种)补贴标准80%执行,给与A类1200元/人、B类960元/人、C类800元/人、D类480元/人,A类培训总课时不少于120课时(每课时45分钟,下同),B类培训总课时不少于100课时,C类培训总课时不少于80课时,D类培训总课时不少于60课时。
2、通过培训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A类2000元/人、2500 元/人、3500 元/人,B类1500元/人、2000元/人、3000 元/人,C类1200元/人、1500 元/人、2500元/人,D类800元/人、1000 元/人、2000 元/人培训补贴。
3、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证书的,给予企业6000元/人培训补贴。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意向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携带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及相关资料(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报名申请表、企业职工花名册等)前往注册地人社部门申报。
市直联系人: 荣 微 联系电话:0933-8213434
崆峒区联系人:朱艳茹 联系电话:0933-8572715
华亭市联系人:柳小丽 联系电话:0933-7721396
泾川县联系人:景倩梅 联系电话:0933-3301565
灵台县联系人:姚 磊 联系电话:0933-3622306
崇信县联系人:马政忠 联系电话:0933-6102313
庄浪县联系人:谢文伟 联系电话:0933-6610586
静宁县联系人:李好学 联系电话:0933-2531611
工业园区联系人:董伟俊 联系电话:0933-8596015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