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付平凉职业技术学院艺术楼钢结构及玻璃幕墙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由甘肃省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建设的平凉职业技术学院艺术楼钢结构及玻璃幕墙工程已完工,根据《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该公司向我局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向我局提供了该工程项目完工资料。
如该项目存在拖欠劳动者报酬的行为,请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平凉市崆峒区劳动监察大队(平凉市市区政务服务大厅9楼914室)投诉。
公示期为30天,公示期内没有接到对该项目欠薪投诉的,我局将同意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手续。
举报投诉电话:0933-8221528
公示期限: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2日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