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66号)要求,经各级推荐单位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正式推荐平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等11个单位为全省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李爱荣等26名同志为全省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向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一、公示对象名单
(一)全省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11个)
平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崆峒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静宁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崇信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崆峒区民政局
华亭市民政局
静宁县民政局
庄浪县水洛镇人民政府
平凉市医疗保障局
泾川县医疗保险中心
庄浪县医疗保障局
(二)全省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26个)
李爱荣 平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待遇审核科科长
王虎虎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朱文娟 崆峒区社保中心综合稽核股股长
高 雯 崆峒区社保中心养老、失业、工伤待遇审核股股长
潘羿橦 华亭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毛安平 泾川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徐丽丽 灵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干部
闫小勇 崇信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张志邦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股股长
梁俊英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保股股长
黎雅丽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公室股长
吕彩萍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管员
李 信 平凉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副科长
周海君 崆峒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涛 华亭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主任
何小宁 泾川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任海燕 灵台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秦 婧 崇信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主任
龚 利 庄浪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
陈红霞 静宁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
李云娟 平凉市医疗保险中心待遇审核科副科长
何 龙 崆峒区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
孙 杰 静宁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辛丽丽 华亭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孟福利 灵台县医疗保障局异地就医股股长
闫 瑨 崇信县医疗保险中心综合股股长
二、公示联系方式
(一)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朱玉琪
联系电话:0933-8238178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仁爱路37号
(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杨 勇 李 丽
联系电话:0933-8215172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仁爱路37号
(三)市民政局办公室
联 系 人:周小海
联系电话:0933-8211159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城路95号
(四)市医保局办公室
联 系 人:曹玲钰
联系电话:0933-8618795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仁爱路37号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凉市民政局
平凉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