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按新规定开展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 时间:2023-12-19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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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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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最新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新规定安排部署了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

《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着眼于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通知》明确,对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管理工作特点,注重综合管理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规范性、廉政勤政守纪情况。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专业技术工作特点,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注重公共服务意识、专业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水平、创新服务及成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优秀档次名额应当向一线岗位、艰苦岗位以及获得表彰奖励的人员倾斜。提高或降低考核优秀档次比例的单位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按规定予以提高或降低比例。

《通知》提出,事业单位要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岗位晋升、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任)合同的依据。取得不同考核档次比例执行不同的考核结果运用办法。

《通知》对考核工作相关特殊事宜还进行了明确,要求各考核单位、各相关部门全面学习贯彻《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不得突破考核优秀比例人数限额评优,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组织、人社局部门要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要明确时间节点,应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考核工作。

(撰稿:王腾   审核:王兆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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